大吉先生大哉問

發佈日期:2020-05-13
​過了賞味期限的食物該丟棄嗎?
  這幾個月因為新冠肺炎的影響,國人在減少出入公共場合群聚的情況下,消費行為有很大的改變,比如說,最近有蠻多客人一次會買十個大吉鹹派,囤在冷凍庫裡當成存糧(怎麼那麼聰明),或是跟著團購多買了幾塊蛋糕(怎麼那麼未雨綢繆)! 不過也有客人反應,有時一時不察讓這些囤貨過了賞味期限,即便是外表看起來還好好的也不敢吃,最後只能忍痛倒進垃圾筒,進而造成食物浪費(哭)。

  其實
當我們在思索這些食物的去留之前,我們應該先來認識一下「保存期限」、「有效期限」、「最佳賞味期限」的精隨......
  • 保存期限: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期間,其為「時間範圍」,例如「保存期限:二年」。
  • 有效期限: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應為「時間點」,例如「有效日期:Ο年Ο月Ο日」。
  • 最佳賞味期限:非台灣法規規定的表示方式,指在期限內,食品能保持最佳風味。一旦超過期限,可能是代表食品流失風味或營養,但並不表示在此日期之後,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了。
  若是家中剛好有食物過期,要如何判定要不要丟棄呢?首先,先確認食物儲存條件是否正確,不當的保存可能期限都還沒到就壞了,再來就是靠自己的感官來判斷食品是否還能食用,用眼睛觀察外觀是否異常,用嗅覺聞聞看是否腐臭異味,用味覺嚐一點味道有沒有和過去不同,若判斷皆正常,即使過了賞味期,依然還是可以吃。正確保存方法和善用以上判斷原則,可以減少食物浪費,是愛地球的表現。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Last but not least),把食物放在肚子裡才是最佳的保存方式,請大家儘早在期限內食用完畢,把食物放在肚子裡才是最佳的保存方式,請大家務必惦記著好吃的大吉儘早在期限內食用完畢喔。
 
後記:
大吉大哉問目前仍是以大吉先生日常銷售時客人提出的疑問為主題發想,希望藉此讓各位更認識知識大吉。此篇緣由是因為大吉先生在costco的粉絲團上看到一篇名為「銷售期限當作賞味期限?」的討論而興起,希望藉由此短篇的提醒,讓各位客倌吃的更安心更健康也吃的更聰明與更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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